
春袅的红宝石嫁鞋
因为很聪明,所以总觉得自己什么都对,后来才知道,其实什么都错。只有在那场心战过后,才明白什么值得,什么不值得。(一)风吹落了深深庭院里的几片枯叶,想是过了秋,冬季里还未来得及凋零,又或许是不愿别去春的
因为很聪明,所以总觉得自己什么都对,后来才知道,其实什么都错。只有在那场心战过后,才明白什么值得,什么不值得。(一)
风吹落了深深庭院里的几片枯叶,想是过了秋,冬季里还未来得及凋零,又或许是不愿别去春的芳华,强留至今却还是拗不过命运。
春袅不禁叹息,这慕家的大宅自从那场意外过后便冷清了。本来就在千画城里最繁华的街区,偏偏无人问津,显得格格不入。她想起十年前,父亲还在时门庭若市的场景,不由又落了泪。
身后的姝纶为她递上的手绢,一袭月白色的旗袍,称得她纤瘦的身姿,曲线曼妙却显得有些柔弱。姝纶本来就是个灵动的女子,若不是当年为了反抗被那城中的恶霸胡宝福强抢,也不至于落得如斯田地。
可好歹,春袅和姝纶还有这座空宅栖身。还有西厢后院里那场关于绣鞋的邂逅。春袅不会忘记,姝纶不会忘记,只是他呢?
(二)
时隔多年,还以为慕府就永远地这么惨淡下去。偏偏千画城的地价不断地飞涨起来,就快要与这护城河对岸的霖城相媲美了。有传言说就是奸商胡宝福故意抬高地价。
胡宝福的心眼多,手段卑劣,毕竟他本来就是个大地主,这千画城里一半的土地都被他拥了去,一转手就是几倍。可万万没想到,这个胡宝福还是个不怕死只要钱的人,连这鬼事连连的慕府也敢动。
消息一出,春袅与姝纶顿时便一阵心紧。好歹这慕宅是父亲唯一留给春袅的东西。当年慕风亭还在世的时候,便是这千画城里数一数二的画师,他的画一幅便是千金。就是在这座宅子里,他亲手教会春袅执笔。可惜春袅才刚学会画竹,便举家遭了一场火劫。慕风亭死无完体,连带着所有都烧尽了,独独剩下一片废墟,还有这慕府的残骸。是姝纶路过,才救了苟延残喘的春袅,那时春袅还未满十二岁。
六年过去了,春袅总是这样想得出神了,却不知何时姝纶已在身后。姝纶撩起春袅的长发,幽幽地说道,春袅总算长大了,这发都及地了。不该还是这副模样。你该和城里的小姐们一样,有翩翩的衣裳,有漂亮的发髻。
姝纶说着,春袅就都有了。一身桃花色的旗袍,一大朵一大朵的蔷薇绽开在胸前,腰间,美艳而妖冶。春袅不像姝纶那么纤弱,反而圆润得恰到好处,虽都是白皙的肌肤,却显得更娇嫩些。
姝纶第一次带着春袅上街去,却是去淮海路的那间理发店。那店里的师傅名叫云长,刘云长。听说他能将变幻出各种发型,让年轻的女子娇艳,成熟的女子高贵。春袅坐下的时候有些忐忑不安,但后来就发现自己的担心是多余的。
春袅的发终于不是凌乱地披在肩上,而是像上了油一般的光泽莹润,一串雪白的珍珠绕过高高梳起的发髻,配着这桃红的旗袍,优雅迷人。连刘云长都惊讶于她的美。
于是姝纶笑笑,她说,春袅,你知道我为何定要带你到这里来了吧。一是他能让你的美完全的释放,虽然这点我也能。但,二是你看见了吗,这个就是叫男人臣服的武器。
春袅一直很聪明,无论是学作画或者是其他。她瞬间便明白了姝纶的用意,慕府是不能够被买去的,否则她们便失了容身之所,失了慕风亭留给她唯一的怀念。像姝纶说的一样,胡宝福是她们共同的敌人,杀了胡宝福又算什么,要做,就要让他生不如死!
(三)
后来,姝纶常常带春袅去“倍乐庭”跳舞,灯红酒绿的夜晚,纸醉金迷的生活虽然不是春袅想要的,但她还是很快适应了。就这样持续了一个多月,终于遇上了胡宝福,春袅金色的高跟鞋绽放着异样的光芒,那一夜下着雨,还打着雷,姝纶忽然就不见了。
春袅与胡宝福跳舞,柔软的身姿在他的怀里尤其的诱惑。胡宝福还是逃不过投怀送抱的女人。电闪雷鸣的窗外,却扰不到公寓里缱绻缠绵的两副身躯。其实姝纶便在窗外,默不作声,却有一滴泪也和在了那场雨里。她也不得不佩服,第一步,接近,春袅做的很到位!
翌日,阳光透过窗帘,洒在床单上。春袅翻了个身,睁开惺忪的双眼,胡宝福早就离开了。她环顾四周,所有的装潢都是白色和暖黄色的,打开门便是花园,一片争奇斗艳的茶花,难怪叫白茶公寓。她却想起了姝纶,姝纶是最爱这白茶花的。
其实,胡宝福虽然是个见利忘义的商人,却也有细致的一面。譬如,他为春袅准备了全新的衣裳。这一个多月春袅都穿惯了艳色的衣裳,第一次穿起纯白的旗袍,颇显得清新怡人,像是这满园花香里的一位白茶仙子。
可胡宝福却终究还是个男人,细不到周全,偏偏忘了给春袅买一双浅色的高跟鞋。她只好踩着金色的细脚高跟走出公寓,这鞋的色泽尤其突兀。
路过淮海路的时候,她特意看了一眼那间理发店,不知为何歇业了。于是转过一个路口,她看见了一间鞋店,便进去挑了一双米色的高跟,色泽虽是清浅了些,却显得典雅。
店员是位长相平平的小姐,却极其能说,把春袅夸上了天。春袅笑了带着几分礼貌与防备,转身便提鞋付账去了。然后,她遇见了鞋店的老板,就是他!那场大火后,他们便再没见过了。
她笑笑,却不像在舞厅里那般谄媚,多了几分真诚,看起来就像一般十五六岁的少女,纯洁而可爱。他抬起脸来也认出了她,却显然很惊讶。毕竟慕府那场大火后,传言中慕家的独女春袅小姐是已死之人。
她看出了他的讶异,便解释道,大火烧了所有,亲戚便带我去了霖城,我刚回来,这里变了很多,比以前繁华。而且我现在也不姓慕了,我叫许玉痕。
他点点头,嘴角上扬的弧度与第一次相见时一样,雀跃的颜色无论在阴天或者艳阳天都是那么的具有感染力。然后,他正要为她包起鞋来,看了鞋款却犹豫了一会说道,这几天真巧,一下子全遇上了。这双鞋子,昨天姝纶来定了,说今天便来取的。要不,我再为你做一双,你后天来取。我保证一定比这双还好看,我送给你,不要钱。
春袅咯咯地笑出了声,她戏言道,你要做一双比姝纶姐姐的还要好看的鞋子送给我,我要是告诉她,你说她会生气么。
他顿时窘迫的红了双颊。春袅想他还是当年的那个十六岁的大男孩呢。当时的他还只是个小鞋匠,只会跟着师傅身后补补鞋,哪里会做鞋子呢。那时候的慕府,还是那么的风光,请了他师傅来为母亲做鞋子。那便是第一次见他了。
也是春意阑珊的季节,母亲要做一双青绿色的皮鞋。他师傅为母亲量脚去,他便偷偷地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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