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好意思,我又恋爱了
我原以为除了文斐,我不会再偷偷地想起谁,傻了吧叽地半睁着眼瞟谁的大头贴,事实上我也只有一张斐在我俩第一次约会时送我的贴在她写给我的小情书上的大头贴。我以前是不喜欢大头贴这三个字的,可能是我没钱照的原因
我原以为除了文斐,我不会再偷偷地想起谁,傻了吧叽地半睁着眼瞟谁的大头贴,事实上我也只有一张斐在我俩第一次约会时送我的贴在她写给我的小情书上的大头贴。我以前是不喜欢大头贴这三个字的,可能是我没钱照的原因吧。不过,自从斐给我那张大头贴后,我开始喜欢上了大头贴,也许这就是爱屋及乌?我的主,我是不是学语文过敏了,有事儿没事儿就吟成语。其实我是有点讨厌成语的,因为成语把原本大半张字减成了四个字,我写的字就少了。而一旦我不能写很多字,写很多我想写的字,我就会寂寞。安宁说,她用文字打发寂寞。而我似乎更牛,除了能用我的文字排遣寂寞,我有时也淘气地用文字制造寂寞。很多成堆成堆的寂寞像汽车一样被我生产出来,满大街都是。我老总一样趾高气昂地斥骂着他们,喂,你往这走,你,你从左边回去。哎,你小子怎么闯红灯啊,你不想吃油啦?瞧,我写着写着,就容易耍性子,只知道一个劲儿地写憋在心中的真,从不去在意旁人的嘲笑,或憨笑,傻笑,苦笑,冷笑,低头笑,扬眉笑,开怀笑,捧腹笑,哈哈大笑,甚至微笑。旁边的那位妹妹可能要笑我了,你前面说的那些笑你不在意还可以理解,怎么微笑你也看着不顺眼,真是一怪人。我要说的是,嗨,您老人家还真说对了,我在你们眼中还就是怪,我就是恶心那些东东。我觉得微笑被玷污了。有的家伙动不动就滥用纯洁的中文,见一女的说白了就是我的前面那位,龇牙劣卷嘴,就说是微笑。我的娘娘,我真算是免疫力强的,听了这话还能稳立在教师间。不过,有时候,我的T细胞淘气地跟我一样翘课逃职时,我可真受不了。我的前面的那女生还算仁慈,总是在我手中有一盆子时,才陆续地流露笑声。我那段时间,没别的事儿,净端一盆子呕吐了。把盆洗干净后,我常常会佩服那个姓吴的女生,真真一坚强勤奋女子也。坚强的是竟然没有在我们学校餐厅墙壁上挂着的镜子,超大的镜子前晕倒,勤奋的是经过了这么长时间,她依然会在我始料不及的时候,做作地装天真,装自己是以纯情小女生,从未停止,从未放弃她的这一岗位。我无语。小生我六体投地也。
嘲笑完了那女的,我再来瞧瞧我自己。我不是很可爱,不是很健壮,就是有一点儿帅,有一点儿酷,有一点儿瘦。确切地说,我是很瘦,也不知怎么的,就是瘦,瘦得那么完美,那么得体。羞,我又臭美了。不过,我真的是我所在的学校里最瘦的一个。我并没有说我是最瘦的一个男生,是因为学校里的女生也不如我瘦,因此我说我是最瘦的一个。学校里的女生见了我总是大吃一惊,用一样异样的眼光看着我,然后叹息一声就走了。看着那些女生们盯着我的身体流口水,我心里乐滋滋地想,妹妹们别担心,叫两声好哥哥,俺就教如何减肥。我很自豪地矗立在她们面前,她们像观赏自由女神像一样观赏我。我窃喜,风光无限。我觉得她们的眼神中充满了羡慕和嫉妒。偶尔,我也会心虚,人家女生瘦那叫苗条,我呢?是清瘦,还是什么。我真的想不出别的词语来形容一个瘦瘦的我。尽管也有那么半个女生看到我后,露出一丝不屑,好像在笑话一个男生长得这么苗条这么完美,这么玉树临风,不过,我不在意。我就是瘦,我还就是瘦了,怎么着?我再说一遍,我就是瘦,我就是瘦,我就是瘦,气死你,气死你,气死你。
我其实并不是跟谁怄气才长得这么清瘦,这么清瘦俊朗的。我听人家说,其实是我自己胡想的,林黛玉也很多愁善感,也很瘦,怎么听怎么觉得是说我,林黛玉是不是我忘在了清朝的妹妹,怎么我俩这么像?
其实我是有一个妹妹的,不叫林黛玉,叫赵文斐。我觉得她比我还美,美得经不起我一点儿贪婪。确切地说,我觉得她是我的,如果你不介意我说实话的话。她其实是我的情人,我的第一个也是唯一的一个能让我哭让我笑的那样的一个小女生。或者我不应该这么说,她应是一个性格极其乖戾的女生,我的初恋女友。关于我的文斐,我的初恋,自以为是的初恋,我不想说太多,因为我觉得最真最自我的东西是不需要说出口,也写不出来的。即使写出来,也不会让你眼前一亮。用为它是最真的,因而也是最不需要装饰的。它就是一个字,真。写一些东西,主要是消耗寂寞,有时也是为了害怕忘记一些事,所以才写下来。而我的自以为是的爱情,浅浅淡淡的初恋,是不需要写下来的。
我只能说,我,从今往后,不会再有初恋。我就这么自私,我决不允许任何东东碰我的初恋。我也不想跟谁说我的爱情多么浪漫,多么荒唐。只是每当我记起赵文斐时,我总是有些漫不经心地眨眨眼,就像什么都不曾有过一样。我看见天很蓝,我的小心也很蓝。
不好意思,我又恋爱了。不过这一次,我不用再担心送情书的时候,被视神经超发达的班主任老师悄悄踏着步子跟上来了。我不用在故意穿得很帅,我本来就挺帅,挺酷,挺玉树临风的。装得很冷酷,现在我确是真的很冷的,脑子里全是担心文斐不高兴,担心文斐跟别的臭男生说话,担心文斐的伙伴们笑我瘦,笑我呆,笑我神经病。难道爱一个人,就是担心一个人吗?我天,我怎么也学会逼迫人起鸡皮疙瘩了。一句话,什么什么什么,我的仓颉大叔,我真的不会描述我所有和文斐在一起的岁月。我说岁月,不说日子,因为我觉的岁月比日子长。可事实上,我和文斐从开始到不了了之只有一天和一个晚自习第二节课后的几分钟课间,如此而已。
我说我又恋爱了,是的,我侯英道,又爱上了一个人。那个人很瘦,很酷,很玉树临风,很爱写字,没错,那个人就是我。我爱上了我。
我爱上了我。
我爱上了我。
我爱上了我。
我开始欣赏我自己,欣赏我的真,我的善,我的美,还有我的酷,我的帅,我的玉树临风。
我拥有四个姐姐,以及他们寄托在我身上的全部的希望,我也曾有过文斐,有过青春沸腾的19岁。我还有疼着我的老爸老妈,我总能在电话里得到老妈的唠叨,老爸的鼓励。我觉得我很棒,我很优秀,我格外突出。尤其是在情商上。我可能不是世界上写字最美的,但我敢打赌,我是世界上最喜欢写字的一个孩子。我喜欢写字,写字的时候我就慢慢忘了长得鬼斧神工的斜前桌,我就逃离,确切地说是暂时逃离那稀释硫酸的化学,我就能任性地涂画青春。我能写我想写的字,写真,写实,写我的青春。
是的,我很狂,很傲,也很瘦,很俊,很风流倜傥,可那不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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