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场记事

刑场记事

闹香散文2025-04-01 09:47:24
日前,看到一则新闻: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刑法修正案(八)草案时,有的学者提议对已满75岁的人不适用死刑,遭到一些专家的反对。在此之前,法学界的专家学者,就死刑存废问题一直争论不休。理论界的吵吵嚷嚷并未打
日前,看到一则新闻: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刑法修正案(八)草案时,有的学者提议对已满75岁的人不适用死刑,遭到一些专家的反对。在此之前,法学界的专家学者,就死刑存废问题一直争论不休。理论界的吵吵嚷嚷并未打断或终止刑场上传来的此起彼伏的枪声,正义与邪恶、生与死的较量始终在继续。每当听到“死刑”这个字眼,几年前参加死刑执行任务时,那些震撼心灵的往事,便会一幕幕地浮现在我的眼前。
那时,为了对犯罪分子保持“严打”的高压态势,震慑各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我们法院每年有3、4次的死刑执行任务,时间大多选在五一、十一、元旦、春节的前几天进行。每次最少枪决2人,有一年严打,在望云河里,一次枪决了16人。
整个执行过程,参加部门众多,由于职能不同,分工也不同:该项任务以法院为主,因此,我们的院长任总指挥;中级法院下达死刑执行命令;检察院负责法律监督;地方党政部门负责人参加宣判会;政法委书记作动员讲话;起草讲话稿、布置会场、安排主席台座签、联络媒体记者、新闻宣传等工作则由我们研究室负责。另外,警察负责维持道路和会场秩序,武警负责安全警戒,法警负责死刑执行,法院办公室负责安排车辆食宿,提供后勤保障。会务经费由地方政府拨付,每枪决一个犯人,政府拨给法院5万元的办公经费。那时候,每次开宣判会、枪决犯人,院长就安排我写申请,打报告,向政府要钱。枪决的犯人多,政府拨的钱就多,我们院长就越高兴。记得规模最大的一次,是有一年夏天,开展“打黑除恶”行动,中级法院在我市处决16名罪犯。枪决前,在火车站广场召开了公捕公判大会。会上,我院院长对23名刑事案件被告人宣读了判决结果,公安局长对41名犯罪嫌疑人宣读了逮捕决定,市政法委书记作了打黑除恶动员讲话,市直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镇街办事处万名群众参加了会议,电台电视台现场实况转播。宣判大会结束后,又押着所有犯人在城区主要街道游街示众,扩大宣传效果。之后,十六名罪犯被五花大绑,背插亡命牌,押赴设在望云河(一条季节性河流,当时河里干旱,没有水)里的刑场,执行枪决。其余被告人和犯罪嫌疑人被押回南郊宾馆(看守所)。这次行动,声势浩大,影响深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都非常好,经媒体报道后,引起上级领导的高度重视,他们对市委市政府领导给予了表扬,继之,市委领导对我们的院长也给予了表扬,市政府一次性拨付给法院几十万元的会务经费,院长笑逐颜开:“给这么多钱,手头又宽绰点了!”
现在的刑场,有固定的地点,房屋和设备,进去就可以执行,风雨无阻。执行过程人性化,很科学:在行刑室内,给犯人注射一支致命药物,犯人感觉不到任何恐惧和痛苦,几秒钟内就结束了生命。执行经过实行全程监控并录像。对于这种执行方式,原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刘家琛说过:“采用注射方法执行死刑,是我国法治建设逐步健全和完善的具体体现,是死刑执行制度向文明化、人道化方向发展的重要标志。注射方法执行死刑不仅仅是一种死刑执行方法的改变,同时也是国家法治和社会文明的进步。”
但是,在以前,刑场却没有固定的场所,都是在野外进行。有时选在庄稼地里,有时选在公路边,有时选在沙河里,有时选在堤坝下,更多的时候是选在城西的一处火葬场附近,犯人被处决后,直接拉到火葬场火化,很方便。临刑前,行刑人员要求罪犯抬起头部,上身直立,双腿跪下,两个绑架手分立在罪犯左右,每人架一只胳臂,射手站在罪犯身后,端枪对准罪犯的头部,补射手则站在射手身后等待补射。准备完毕,法警大队长会跑步到下达死刑执行命令的中院首长(一般是分管刑事审判的副院长或刑庭庭长)面前,立正敬礼:“报告首长,行刑小组准备完毕,请指示!”首长神色凝重,立即下达命令:“开始执行!”法警大队长跑步返回现场,命令行刑人员:“各就各位,预备,放!”话音未落,就听见几声沉闷的枪响,枪管冒出一缕蓝色烟雾,绑架手随即松开罪犯的胳臂,罪犯一头栽倒在地,呜呼哀哉。如果射手第一枪没有打准,罪犯没有死,补射手会走向前去,持枪对准罪犯进行补射。然后,行刑人员立刻转身,背对尸首,列队检查枪支,退下剩余子弹,跑步离开现场。他们的任务到此完成了。
此时,我和法医会三步并作两步,立即跑到尸首前,开始各自的工作。法医从地上捡起一根枯枝,随着枪眼,从尸体后脑勺插入,看是否从前眉心穿出,据此判断射手的枪法准不准,犯人死没死。如果犯人倒下后还喘气,法医就指挥补射手上前,抓住犯人的一条腿,拉动几下,把他蜷曲着的身躯拽直,让其把憋着的最后一口气吐出,看犯人蹬几下腿,也就气绝身亡了。我呢,负责给尸体照相。照相也有要求:距尸体太远,拍不清楚,因此,必须在犯人倒地后,对着中弹的头面部来个特写,然后再照个全身。透过相机清晰的镜头,看到焦距拉近后尸体被夸张被放大的画面;看到躺在地上的一个个尸体,有的天灵盖被打碎后,头皮翻过来把脸遮住,露出白花花的脑浆;有的脑袋被子弹射穿,鲜血脑浆顺着枪眼流到脸上和地上,面目狰狞,非常恐怖,但尽管如此,仍得壮着胆子,逐一拍照。记得第一次参加任务,给犯人尸体照相时,我高度紧张,因为恐惧,拿相机的手不停地颤抖。先是忘了取下镜头盖,接着是调不好焦距,待调好焦距再行拍照时,犯人已躺在地上好长时间了。抬眼一看,法警撤了,法医撤了,其他人员也正在上车,留在现场的只有我孤零零的一个人,以及脚下的几具尸体。顿时,我头发立竖,脑袋“嗡”地一声炸了起来,后背“嗖、嗖”直冒冷汗,竟再也顾不得许多,立马转身跑开!还有一次,我离得近,又站在下风向,结果枪响后,鲜血和着脑浆在犯人头部炸开,接着又像一把红伞在其头顶上呈雾状撑开,然后猛地落下,四处迸落。因我只顾照相,忘了躲避,当嗅到一股血腥味后,一块脑浆也飘落过来,正好迸到我法官服上。当时没在意,回办公室后,发现裤腿脚上怎么迸的豆腐脑呢,上面还混合着辣椒面样的东西,蹲下细瞧,根本不是什么豆腐脑和辣椒面,而是犯人的鲜血和脑浆子,急忙拿报纸把它擦掉。回到家后,赶快脱下冲洗,用肥皂打了好多遍,裤脚洗得都发白了,血渍却始终没有洗净。每次穿上它,就感到恶心和晦气,再后来,生气把它扔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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